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17篇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附件1),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按照《天津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检查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隐患是否全部整改;2.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