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合同书18篇 第二条 中介服务期限:(一)中介服务期限至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订立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止;(二)若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谈判中止之日即为中介服务期限截止日。第三条 中介报酬及支付期限:(一)仅提供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的,在中介服务期满后,且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额为万元人民币;‰。甲方日内支付项目中介报酬。(二)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交额的应在与项目所有方订立合同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第四条 中介费用的负担: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