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仲裁审理申请书16篇 主要内容: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是111316.80元;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