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管理制度19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等功能。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第四条在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盲区;第五条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