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24篇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代。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4、每次限借阅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4本,教师不得超过8本。5、每次借阅期限为:文艺书二星期;教参一个月,如应教学需要,可续借一次。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3、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