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制度21篇 根据三峡大学有关文件及水利与环境学院实际状况,特此制定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制度。一、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籍研究生。二、各类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申请表见附表1)三、研究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疾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四、研究生病假,须提供校医院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学生本人的请假条、,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方可生效。五、研究生事假,须由本人持请假条、经导师及辅导员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盖章,方可生效。因导师派出事假,请假时间在七日以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