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岗位员工试用、转正、晋升、转岗作业流程,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全体员工。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改、废除、解释。3.2常务副总经理负责本制度批准。3.3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3.4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4.1试用期员工4.1.1所有新进员工,必须经过试用期的考察,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成为正式员工;4.1.2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4.1.3试用期员工日常考勤按SY/MR-05《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但试用期限按请假天数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