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比赛评选方案10篇 根据蒸湘区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区教文体局、区团委开展“光辉的旗帜”主题教育征文比赛的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一、本次征文比赛由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组成,5月20日至6月20日为初评,由学校、中心校组织初评,6月20日至6月30日为复评,由区关工委组织复评。二、征文的内容必须与“光辉的旗帜”读本内容有联系,中学生征文一般为600至800字,小学生征文字数一般为400至600字。各单位在6月20日以前把初评选出的征文交区教文体局关工委,每个单位限交10篇,凡推荐参加区评的征文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