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8、临时用电安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