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答辩状 本人自**年*月为原告提供劳动至**年*月,期间原告仅为本人缴纳了自**年*月至**年*月的社会保险金,仲裁裁决书中已对该事实作出认定。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根据以上规定,本人要求原告为本人补缴自**年*月至**年*月的社会保险费或向本人支付等额赔偿。(具体金额,个人根据工资情况算一下,或去当地社保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