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准确、规范。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并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