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体户落户条件 1、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厦门有效居住证(暂住证),且持有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期间间断累计不超过90天);2、在厦门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厦门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厦门。来厦门创业、工作或自愿来厦门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厦门。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