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原市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局,乡镇和村庄的规划职责划给市城乡规划局,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职责划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不再保留已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四)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的职责。(五)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六)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七)加强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