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四条 各级人民的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