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合同 甲方(组团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组织的国内游团队,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组团地接业务而往来的电子信息及传真件属于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条 甲方按计划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和行程安排,为旅游团安排旅行游览活动。第三条 甲方应在旅游团出发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预报计划;乙方接到甲方预报计划之日起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