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108条。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法律赋予守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扩大。预期违约制度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合同诚信履行,是合同法中重要的违约救济机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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