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规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些产妇的公司规定是15天,有些是30天,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15天的规定是国家的,30天是广东省的,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子要不低于国家规定都是可以的。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

深圳产假规定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些产妇的公司规定是15天,有些是30天,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15天的规定是国家的,30天是广东省的,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子要不低于国家规定都是可以的。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属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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