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 国发[2002]16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规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根据这一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对中移动、中国联通、中石油允许可以按照计税工资总额2.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1))国税函[2003]8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