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0】104号)文件精神,在夏季窗口期布局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切实掌握防控主动权,特制定关于本村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制度。一、严格加强本村人员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村委会是农村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管控本辖区农村人员流动。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举办各种类型聚会、聚餐,做到农村居民红事不办、白事简办,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二、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村委会要督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