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