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结算。2、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应处理完成有关业务,并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3、编制移交清册时应逐项列明移交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印章、证券、发票收据、支票、文件、软件、磁盘等实物资料。4、一般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部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按移交清册逐项登记点交,发现问题要限期清查。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由上一级财务负责人监交,移交人应对会计工作、重大收支、重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结算。2、会计人员办理移交前应处理完成有关业务,并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3、编制移交清册时应逐项列明移交材料,包括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印章、证券、发票收据、支票、文件、软件、磁盘等实物资料。4、一般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部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按移交清册逐项登记点交,发现问题要限期清查。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由上一级财务负责人监交,移交人应对会计工作、重大收支、重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