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公共卫生的管理制度12篇 1、理发美容店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店内醒目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2、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4、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方可上岗。5、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