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7篇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