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6篇 第一条为了推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的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手段,提供成本较低、较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