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知识最新解读 三、生育保险费应由谁来缴纳?《规定》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四、生育保险的统筹层次是如何规定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生育保险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五、生育保险工作的管理职责是如何划分的?根据《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事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卫生计生、税务、审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