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是规范我国证券公司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行政法规。该条例于2008年4月23日由国务院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旨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条例共分八章九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证券公司的设立与变更、业务规则、客户资产保护、风险控制、监督管理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条例明确了证券公司的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强化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规定了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权限。该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对促进证券公司规范运作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