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室经费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费用有效地投入使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要遵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法(20xx)21号文件规定,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必须按不低于合同造价的1.5%提取。2、在建工程按规定提取的专项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安全工作人员应如实执行,项目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原因减少经费的投入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