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隐患通知书5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xx〕55号)、《福建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xx〕76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