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具体内容包括:(1)检查送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