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废声明4篇 经反馈以下编号合同从未与任何企业签署使用且从未在我商城后台针对以下编号合同进行提单备案,我公司特声明如下:一、根据《合同法》及我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现声明以下合同从未生效且作废,所涉及编号如下:授权服务机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计(328)套,每套一式三份。二、由于上述编号的合同从未经我公司备案签订,我公司不对任何企业关于上述合同的任何内容负有任何义务。三、任何企业针对上述编号合同的内容,向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我公司均不认可。四、如市场上出现相同编号的声称有效的合同,均属伪造及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