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处分通知书 经研究,现向你发出书面警告。遵章守纪是员工应恪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希望你纠正迟到行为,按时出勤,否则将会受到进一步的纪律处分。人力资源部二○年月日XX县公安局:你局刑警队侦查员杨、张,20xx年X月XX日晚在办理姜盗窃一案时,借被告人"拒不老实交待"为由,将被告人铐在柱子上,几次用电警棍击打,致使姜前胸留有多处伤痕,继而在刑讯逼供下屈打成招,胡乱供认,提供假证据,且时供时翻,使案情调查混乱。杨、张二同志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本院根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