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工作制度3篇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将计划与总结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二、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次会议或检查内容,事先由主持日常工作人员提出,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三、根据年度计划,定期举行相关会议和活动,每次活动应有记录,记录要完整真实。四、学习有关药事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并分析本院贯彻执行情况,提出相关整改措施。五、决定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