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会管理制度7篇 第三条、晨会时间为7:40—8:00(周一至周五),但每次晨会不得低于10分钟。第四条、晨会主持人按部门轮换原则确定,具体主持人由运营经理指定;具体分工为:周一招商一组,周二招商二组,周三招商三组,周四招商一组,周五财物和后勤。第五条、部门经理应提前一天通知主持人,接到通知后,主持人应做好晨会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晨会开始前五分钟内,主持人应完成员工召集并在指定地点集合。第七条、员工参加晨会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面带微笑,保持仪态,不得东倒西歪、勾肩搭背、窃窃私语,散漫走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