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5篇 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方可执行活动计划;第五条各社团针对社团会员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大型活动一学年≤2次(即面向全校及以上范围内的活动);第六条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第七条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第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告知有无商业性赞助,以及赞助的形式、赞助的内容等详细情况;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