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篇 第三条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管部牵头组织,安全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企业主管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二)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施工升降机作业人员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