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谈通知书15篇 请予以配合。特此通知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税务机关(公章)(责任人单位):你单位在施工(或监理) 工程中,存在以下第( )点问题:(1)工程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 (2)建造师(或总监)不按规定参加集中培训教育;(3)施工(或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自查自纠;(4)建造师(或总监)记分累计值达80分以上。依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现要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工程建造师(或总监)于 .月 日前到 接受我(局、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