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费通知33篇 2、第十一条第四款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逾期7天不缴纳租金,经甲方限期缴纳后仍拒不交纳的。根据合同规定,特向你卖场下达限期催缴通知,请你于20xx年3月23日16点前到公司财务部交纳管理费用及滞纳金,否则商场将收回贵铺位及全部货品,由你方承担一切责任。通知人:20xx年xx月xx日尊敬的商户:您好!按照公司租赁合同与服务协议约定,将于20xx年01月15日开始收取2月份租金,请各位商户于20xx年01月20日17:00前将租金按合同规定标准缴纳到公司财务处。请各位商户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