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教育培训协议3篇 二、合作范围双方同意共同成立“对外经贸大学 教育中心”,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 教育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开发全方位的中、高端非学历培训项目、资格认证培训项目,以及国内及国际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X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四、办公地点“对外经贸大学 教育中心”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五、资金来源本项目的前期宣传推广、项目筹备、招生咨询、教材及教学资料、教师课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