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3篇 坚持“区域统筹,合理流动,优化结构,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流对象为实施大学区管理学校的所有教师(含副校长及中层管理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作为交流对象:(一)妊娠期、哺乳期的;(二)受行政处分期间的;(三)因患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不宜交流的。(一)教师交流1、大学区各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都要分批进行人事关系不动的交流。2、教师交流的具体形式有:帮扶支援、协作共享、跨校兼课、影子培训、团队教研、名师引领、网络共通。3、从20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