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捕鱼通告19篇 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举报电话:831225xx镇人民政府年7月11日xx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赣江等天然水域非法捕鱼的通告为保护赣江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就严禁在赣江等天然水域非法捕鱼通告如下:一、严禁在赣江峡江段和全县范围内其它天然河道、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毒鱼、炸鱼、电鱼等非法捕鱼。二、严禁无证捕捞作业;严禁渔民违反渔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