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代持协议3篇 三、双方权利义务(一)协议有效期间,在该车需要办理过户、年检、保险及报损等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的相关手续。(二)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所有人身份对该车进行任何出售、抵押、担保等处置行为,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三)若因该车产生侵权等责任纠纷,甲方应在其责任范围内赔偿。四、协议的解除(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解除:1、上述车辆的所有权已被转移给第三人的;2、上述车辆损毁报废的;3、双方协商一致的。五、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