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全程管理制度3篇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第五条 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第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类制度。第七条 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第八条 物资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点,合理的物资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资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和生产成本的高低。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