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咨询服务合同补充条款:咨询服务方式与沟通机制1.服务提供方应根据项目需求,采用现场服务、远程支持或混合模式开展咨询服务,具体方式由双方在项目启动会议中确认。2.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每周项目进度会议(线下/线上)-关键节点交付物评审会议-突发问题应急响应通道(7×24小时联络机制)3.所有重大咨询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生效。口头沟通内容应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备忘并经双方确认。4.服务提供方应指定至少两名具备相关资质的常驻咨询顾问,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主要项目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