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会议室的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1.**预约与审批**:所有会议室的预约需提前至少24小时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临时使用需经行政办公室批准。2.**使用范围**:会议室仅限于学校公务会议、学术活动及经批准的学生活动,不得用于私人聚会或其他无关用途。3.**设备管理**:使用前应检查投影仪、音响等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使用后须关闭所有设备电源。4.**卫生与安全**:使用单位需保持会议室整洁,禁止携带食物或饮料(矿泉水除外)。离开前需清理垃圾并恢复桌椅原位。5.**违规处理**:未经批准占用、损坏设备或未清理卫生的部门,将暂停其后续一个月预约资格,并视情况追责赔偿。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及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