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认为,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和实体错误,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作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现依法提起本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或中止)对XXX(具体执行标的名称)的执行措施,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