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装修装饰公司合同增加的一段描述,您可以根据具体需求调整内容:"工程变更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业主)需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增减项目,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装修公司)。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变更方案及费用调整说明,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变更项目,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顺延,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新的竣工日期。"需要补充其他条款或修改内容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