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5.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6.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7.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8.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1.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监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进行全面控制,协调各方关系,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