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房东版补充条款:1.房东责任与义务:1.1房东应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水电设施完好可用。1.2房东应在租客入住前完成房屋的清洁工作,并提供基本家具家电(根据约定)。1.3房东应按时缴纳房屋相关税费,不得因税费问题影响租客正常使用房屋。2.房屋维修:2.1房屋自然损坏(非人为造成)的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2.2房东应在接到租客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紧急情况(如水管爆裂、电路故障等)应在24小时内处理。3.房屋检查:3.1房东有权每季度对房屋进行一次检查,但应提前48小时通知租客。3.2检查时间应安排在租客方便的时间段,一般不超过2小时。4.其他条款:4.1房东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房屋,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租客,并支付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违约金。4.2合同到期后,如房东不再续租,应提前30天通知租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