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公文批示用语是公文处理过程中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批、指示、反馈时使用的规范化语言。其作用在于明确表达意见、提出要求、指导工作,确保公文处理的严肃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标准批示用语通常包括同意、原则同意、不同意、请按程序办理、请相关部门研处、请修改后重新报批等类型,具体使用时需根据文件内容和处理要求选择恰当的表述,做到用语准确、简洁、得体,避免模糊或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