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入股合同补充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友好协商,现就股东入股事宜补充如下条款:1.入股方式及金额新股东(以下简称"入股方")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具体说明)形式入股,入股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_____%。2.股权转让限制入股方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特殊情形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书面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权利义务入股方享有按持股比例分红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亏损义务。入股方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及财务报告,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表决。4.违约责任若入股方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未出资额的_____%向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日的,其他股东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5.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注: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签署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